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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节的饮食习俗(6)

时间: 2013年12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fengsu 浏览次数:

冬至节的饮食习俗(6)导读:
冬至(阳历十二月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为进九之始。古人认为到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上升,是个吉日。因此值得庆贺。明、清两代皇帝均有祭天大典,谓之“冬至郊天”。宫内有百官向皇帝呈递贺表的仪式,而且

方咬来给农民种的,农民为报答老鼠的功劳,约定每年收割时,应留一小部分不收割,以便老鼠吃。后来,因为有一个贪心的人,把田里的五谷全收割了,老鼠一气之下便向观音娘娘投诉,观音娘娘听后也觉得可怜,便赐给它一副坚硬的牙齿,叫它以后搬进人家屋内居住,以便寻食,自此,老鼠便到处为害了。成为如今“四害之一”。然而,这个“到处贴甜丸”的陋俗毕竟行不久,它不仅不卫生,而且有损美观和十分浪费,也就自然消亡了。而这个“吃甜九”的习俗则一直流传至今。

       上坟扫墓:这是冬至另一项活动。按潮汕习俗,每年上坟扫墓一般在清明和冬至,谓之“过春纸”和“过冬纸”。一般情况,人死后前三年都应行“过春纸”俗例,三年后才可以行“过冬纸”。但人们大多喜欢行“过冬纸”,原因是清明时节,经常下雨,道路难走;冬至时则气候好,便于上山野餐。

      潮汕还有“吃了冬节圆多一岁”的俗谚。据王琳乾先生的《汕头旧俗谈》载:“人们对此有二种解释:一说冬至是小过年,过了小年也就应多加一岁了;一说此俗谚是出自犯人。古时每年秋天,都是杀人的季节,凡犯死罪的犯人一般都在秋季被处决,如果到冬至尚未处决,则循例可延至明年再处决,所以说‘又多一岁”’。

    潮汕习俗,是潮汕文化的一个内容。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对于好的习俗便继承下来,对于不好的陋俗就丢弃了。冬至这个“上坟扫墓”是纪念先人艰苦创业和“吃甜丸”是预示来年又获丰收的习俗,自然就沿袭下来。

     绍兴冬至习俗

     冬至是绍兴民间一年中的大节,谚称“冬至大如年”。在古代,人们一直是把它当作另一个新年来过的。《嘉泰会稽志》称其节“大略如正旦而差简”,且诸多事情皆以冬至为起点。农历推算清明,即以冬至后106天为准,谓“冬至百六是清明”。《九九歌》也以冬至起算为头九、二九直至九九,以记季节变化。民间更有“冬至月初,石板冰酥,冬至月中,赤裸过冬,冬至月底,卖牛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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