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婚姻风俗习惯
达斡尔人离开群婚、对偶婚等婚姻形态已经有很久了。在其民间传说中很早的时候不是女子出嫁,而是男子嫁到妻方居住。 后来由于男子不愿居住在妻家,经常逃回母家才改为女子出嫁,并开始给新娘陪嫁。据说起初女子也想
达斡尔人离开群婚、对偶婚等婚姻形态已经有很久了。在其民间传说中很早的时候不是女子出嫁,而是男子嫁到妻方居住。
后来由于男子不愿居住在妻家,经常逃回母家才改为女子出嫁,并开始给新娘陪嫁。据说起初女子也想逃回娘家,但又舍不得丢弃她的衣柜等物,久而久之,女子出嫁便成为一种制度。这或许是对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由从妻居向从夫居婚过渡的历史变革的一种朦胧记忆。
达斡尔族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而且一直坚持着氏族外婚的传统制度,在本氏族内婚者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受氏族习惯法的惩处。
从清末起少数富有者因原配不生育而纳妾,但为妾者在家庭中处于无权地位,离婚在达斡尔族中是个别现象,只有在男女双方的亲族出面调解无效时,才得以离异。离婚者要请无子女的人在野外缮写离婚书,以立凭据。达斡尔有句俗话:“写离婚书的地方,三年不长草木”,他们认为离婚是最不吉利的事。无子女的寡妇在为亡夫服三年孝后可以改嫁。 丧葬
敬老的传统和灵魂不死的信念,使达斡尔人对死者的安葬和悼念活动日益隆重和繁杂,尤其对老年长辈的葬礼更是如此。
达斡尔人的丧葬以土葬为主。只有萨满的安葬根据其意愿实行风葬或火葬,孕妇实行火葬,死于天花病的儿童实行风葬,一般正常死亡者均为土葬。原来达斡尔族的每个莫昆都有其公共墓地,称为“达·蒙干”或“达·夸然”,选择有山有水、地面开阔的阳坡为墓地。在墓地内按辈分安葬死者,夫左妻右,世代相接。
从葬事开始之日起,死者的直系晚辈开始服孝。死者的妻子、亲子、亲侄儿等穿孝袍,长子外套白布马褂,服孝期为一百天,脱孝服后还要穿素服三年。死者的亲弟和侄儿服孝两个月,以宽约三寸,折叠三层白布条为孝带,斜挎用系于腰,有一端与长袍下摆齐。五代以内的其他晚辈服孝一个月。不同期限的服孝者的脱孝日,正是为死者举行周日、二周日、百日祭奠之日,而且在死者的一周年、二周年和三周年忌日和春节,都要举行祭奠仪式,上坟添土烧纸,达斡尔人认为,三年以后死者的灵魂便会离开族众和故土远去,一切祭奠活动到此结束。 礼仪
达斡尔人素重礼仪,在婚礼、葬礼、节庆敖包祭、族谱祭以及萨满教的各种宗教典礼中尤其如此。在这些仪式中,达斡尔人最注重的是辈分,非凡是续族谱的聚会,上一辈的年轻人就座于上席,而晚辈即使是老年人,也只能就座于下席。在日常生活中以年长为尊,老年人即使在生疏的场合,也受到年轻人的尊敬,人们问他们请安、敬烟、让座、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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