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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间社火--高跷(2)

时间: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山西社火 作者: 山西风俗 浏览次数:

山西民间社火--高跷(2)导读: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民间的自演自娱活动。它来源于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立足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

”、“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

夏县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跷,四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进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内,高跷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不拘一格。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这种活动内容机动性大,行动比较自如,可以在大场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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