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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4)

时间: 2013年04月07日 来源:惠安风俗 作者: 惠安风俗 浏览次数:

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4)导读:
长期以来,福建惠安残存着长住娘家的婚俗。过去很少引人注意,历史上也未见记载。1951年,厦门大学林惠祥教授到惠安参加土改,在工作中第一次发现了它。之后,他发表了《论长住娘家风俗的起源及母系制到父系制的过渡

子,彼此应是思恩爱爱的。但事实完全出人意料,这反而成了丈夫打老婆的良机。旧历正月初二这一天,乡头村尾,打老婆成为男人议论的中心。他们以打老婆威风,不打老婆羞耻,有些没有打老婆的人,也在刀}‘里大讲起他如何打老婆米。据1953年调查,小岞的前内村,打老婆的占百分九十以上。由于历史和社会条件限制,广大惠安妇女对于旧制度旧习俗的本质缺乏认识,对于她们受苦受难的根源茫然无知,认为是命中注定的。同时,她们受封建迷信思想毒害很深,相信此生命苦,“死后还可以转世”,盼望来生有个好日子过。因此,当她们走投无路的对候,便以自杀来了却她们年轻的一生。她们认为死比活着强,甚至认为死是有气节,是光荣的。她们常说,“千日生不如一日死”,“黄花鱼要吃须趁青(新鲜),查某(妇女)要死须趁后生(年青),青春少年死了有人看,不可年老让人送上山。”于是自杀成风。妇女自杀情况,到国民党统治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从过去的个人自杀,发展为集体自杀。净峰乡,平均每年自杀的有十五、六人。集体自杀特别流行,小岞南晒村,解放前夕,有一次曾有14人集体投水自杀。辅川的王孙乡前型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据1952年一位48岁的妇女干部回忆,“在她所能知道的,(前型村)跳水自杀就有15人,上吊自杀48人。”解放初调查,王孙等三个乡,姗多年来,妇女自杀达三百多人。王孙村头有一棵树,“有一次集体上吊了六个妇女。解放前该区(十一区)每年自杀近百人,特别是春天一来,几乎每天均可闻到跳水、上吊自杀消息。”“二区芹峰乡后堡村有一个角落70多户,过去因自杀严重,至今(解放初)死得连一个成年女儿(肯年妇女)都没有。”如此骇人听闻的自杀现象,是对旧制度,旧习俗的最有力控诉。
  三、特点
  我国酉南地区的苗、瑶、侗、壮、布依、水及海南岛的黎等等少数民族,不久前长住娘家风俗都还很流行,称为“坐家”或“不落夫家”。布依族的“所谓‘不落夫家’”,就是结婚儿天之后,新娘名正言顺地回到了自己的娘家,短者三年两载,长者十年八年乃至于几年。虽然,、农忙时偶尔回夫家一趟,但象做客一样,事毕则匆匆忙忙又回娘家,直到戴上‘假壳,或身怀有孕才心安理得地常住夫家,这对女方来说叫做‘坐家,(即住娘家),对男方来说叫做‘不坐家,(即不住夫家),总的来说就叫‘不落夫家,”。④“侗壮等族解放前普遍流行‘不落夫家’习俗。按照这种习俗,女子到男方与丈夫完成结婚仪式后,第二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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