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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婚俗与特殊婚姻形式(16)

时间: 2013年06月06日 来源:畲族婚俗 作者: 婚俗 浏览次数:

其它婚俗与特殊婚姻形式(16)导读:
畲族婚俗   畲族婚姻传统上极少与汉族通婚,在本民族内,忌讳同姓联姻。旧时,盛行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早婚现象严重,女孩长到八九岁就有媒人来提亲,婚龄多在15岁至19岁,20岁以上结

”、“讨小娘”、“娶小姨”、“娶庶妻”、“娶偏室”。重婚的仪式比较简单,妾或小老婆的地位比正妻低。重婚纳妾的多是贵族和富人,为妾者多为家庭贫困、社会地位低下的女子。重婚纳妾的目的、或是因原配不育而为了延续后嗣,或是出于淫欲享乐,或是旨在炫耀门户、抖派竞强。

  在闽南侨乡,有些已婚男子远赴海外谋生,多年不归,在侨居地另娶妻室,同时仍承认家乡的发妻。这也是一种重婚形式。

  旧时男子、特别是社会上层的男子享有娶妻纳妾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严禁重婚陋习,一个时期内,这种婚姻形式已销声匿迹。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又有极少数先富起来的人非法重婚,受到法律惩办。

  招 夫

  招夫,即招夫上门。类似于招赘,但又有不同。招赘者乃未婚姑娘,招夫者则为已婚妇女。招夫主要有两种情况:(1)妇女在丈夫死后,无力撑持门户、抚养儿女,又不便转嫁他姓,经夫家同意,遂招后夫撑持前夫门户。前夫的子嗣一般从原姓。在三明,寡妇招进后夫,双方须订立契约载明,两人所生的第一个男孩归属前夫,第二个男孩归属后夫;若只有一个男孩则看第三代,第三代的归属方式与第二代同,但这个男孩在归属上偏向前夫家,成人后,由前夫家和后夫家共同出钱,为其完婚;如果都是女孩,则可灵活处理。在将乐,后夫上门时,仅备牲礼祭祖宗牌位,再宴请亲友一餐,手续颇为简单。在永安,招夫之际,不拜堂,略置薄酒敬请长辈,草草成婚。(2)因家庭中丈夫残疾或患病,无力养家糊口,于是妻子另招一夫负责抚养原夫及全家子女,组成两夫共妻的共同体。因此举有损夫家名誉,故多不举行公开仪式。这种招夫并非终生相伴,皆有一定期限。而上门的男子通常是家境贫寒、年大无妻者,为了要有儿子传宗接代,只好应招。这种婚姻形式罗源人谓之“挂帐婚”、“送粮草”。因当地严禁卖妻,祖规有令:“卖妻之人,死后灵牌不准入祠”,所以有些在生计上山穷水尽的男家不得不允许他人上门“作客”共妻,原夫回避,以忍辱求全。上门者每月来二三次,每次住三五天,均须随带粮食或财物相送,被子也是自带。时间为三五年、七八年不等。在此期间所生的儿女都属于上门者。在霞浦,俗称“养夫”,养夫上门后,至先前约定的时限,或待原夫子女长大,便可离去。养夫之子随生父姓,离开女家时可以带走。在古田、屏南等地,也有类似的婚俗。

招夫之举最早渊源于汉代皇室之家,后逐渐普及。现代福建,第二种类型的招夫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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