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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婚俗与特殊婚姻形式(19)

时间: 2013年06月06日 来源:畲族婚俗 作者: 婚俗 浏览次数:

其它婚俗与特殊婚姻形式(19)导读:
畲族婚俗   畲族婚姻传统上极少与汉族通婚,在本民族内,忌讳同姓联姻。旧时,盛行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早婚现象严重,女孩长到八九岁就有媒人来提亲,婚龄多在15岁至19岁,20岁以上结

亲”。是指为已死的未婚男女举行婚配联姻仪式活动。民间俗信,人死之后虽离开阳世,但仍生活于冥界、阴间;阳间未得结婚,到了冥界、阴间势必孤形寡影、无所依托。因此,活在阳间的家人应该成全死者,为其择偶匹配。

  冥婚在福建主要有两种情况:①青年男女尚未定婚而夭亡,其父母或长者设法给找一年龄相当的死亡了的异性,将他们的尸柩合葬在一起,算是结为夫妻,尔后,将女子的“神主牌”(灵牌)移至男家。在平和,男家要送优厚的财礼,女家才肯把女儿“嫁”出。在邵武,合葬之外,还得以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替代进行拜堂。在福州,也有一些丧女之家于女子下葬前,花钱请一男子,绕亡女棺材走一圈或从棺上跨过去,以示与该女子成婚,接着把女子的牌位迎回家中,作为他的结发之妻,日后再娶便为“填房”。这样的男子一般都是出自穷困之家。②男女双方已经定亲,一方不幸去世,另一方仍得与之完婚。若男子死亡,女子大都是与其灵牌举行婚礼,且往往要终身守寡。在闽清,成亲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共同拜堂,新娘从此苦守空房至死,曰“未婚节孝”。在罗源,女子要给未婚夫跨棺。如果婚前死去的是女子,那么男子日后另行择偶时,就须先迎娶已故的未婚妻,并奉她为原配发妻,否则便不能再婚。其中礼仪各地不尽相同。宁德人谓之“娶鬼妻”:男家择吉日,用花轿将披红挂彩的女子灵牌位抬进家门,新郎与此牌位进行拜堂,入洞房后要立即在门后向鬼妻跪拜。在惠安,男子与其他女子成婚前三日,须先娶死了的未婚妻,俗称“娶涂佛仔”或“迎神主”。其仪式与正常婚娶同。原未婚妻之家准备“涂佛仔”(泥塑女性偶像)或将旧“神主”(女儿死时所立的牌位)刷干净,作为已故女子的替身“嫁出”;男家将“替身”安置在床上面北隅,让新郎和“她”同床三夜,过后奉入祠堂以享人间祭供,意在使这未嫁已亡之女成为“有夫之妇,有家之鬼”。如果死者属土葬,往后拾骸还得归葬男家坟山。在同安,由女家制作一个和亡女形态相似的草人,戴耳环、穿衣服;男方选定日子以花轿把草人娶回,置于床上,同居三天;接着立“神主牌”于正厅,此后逢年过节都要烧香奉祀,男子再婚所生的子女均尊称这位死去的女子为“坐堂妈”。在福州,男女已订了婚,女的死了,男的要到女家参加葬礼,“跋棺”(跨棺之意),承认死者是自己的妻子,进行哭拜,并要把女的灵牌请回家去,安放在自己的祖龛上供奉。此后男的结婚时,床上枕头要摆三个,交杯酒要备三份,并尊死者为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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