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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婚俗与特殊婚姻形式(21)

时间: 2013年06月06日 来源:畲族婚俗 作者: 婚俗 浏览次数:

其它婚俗与特殊婚姻形式(21)导读:
畲族婚俗   畲族婚姻传统上极少与汉族通婚,在本民族内,忌讳同姓联姻。旧时,盛行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早婚现象严重,女孩长到八九岁就有媒人来提亲,婚龄多在15岁至19岁,20岁以上结

8年结婚的11人中,至1985年已有6人离婚,占结婚人数的54%。由于普遍早婚,也使该地退学现象严重。许多刚上高小、初中的学生,父母急着为其操办婚事,被迫辍学回家,跟随父兄或亲戚外出“打工”,导致这一带青少年学历浅,文化素质差,高中毕业者寥寥无几。长住娘家对妇女的身心都是极大的摧残。既早婚又长住娘家,随着年龄的增长,心中隐痛难言,只好与同村同病相怜者互诉苦衷,最后有的相约集体跳海、跳潭、跳井自杀。据统计,仅有2万余人口的小岞乡,1984年5月至10月间,就有8名妇女因婚事而自杀。

近年来,经过人民政府多方面综合治理,上述状况已有好转。如今,长住娘家达一二十年的已经罕见,就是七八年的也少见,大多数都在五六年以下。过去是未生育前不能落籍夫家,现在无论生孩子与否。到了24~25岁,就可迁到夫家居住,不再有人议论了。感情较好的,搬到夫家的时间就更早。当地姐妹伴组织已不如往昔森严,仅是一种自发性的友好同伴的结合。结伴姐妹之间相互的约束力减弱,有利于已婚女子常到夫家。同村结婚的,因丈夫近在咫尺,也能经常到丈夫家帮忙或过夜。现在,青年男女多数人在婚前就已认识,并有一定的了解。

  在惠安小岞、净峰一带,还世代流传着“新婚之夜不同房”的习俗。在成亲的晚上,新郎新娘不同房共寝,新娘或与送嫁的女伴同宿洞房,或与喜娘、小姐妹同宿,也有的坐着过一个通宵。而新郎也到他的男伴家过夜。

  公鸡娶妇

  公鸡娶妇是福建侨乡特有的一种婚俗。旧时以晋江最为典型。以往晋江的青年男子赴南洋谋生。其在家的未婚妻到了婚龄,双方家长为其择日完婚。由于结婚之日,男方不在家,征得女方同意,新婚如期进行,男家用一公鸡代替新郎,拜天地。因此,在晋江称公鸡娶妇为“与公鸡拜堂”。另一种情况是男子多年未归,双亲年迈无人照料,经女方同意,先把新娘娶过门照料公婆,在新郎缺席的情况下,同样由新娘与公鸡拜堂成婚。这只代替新郎的公鸡,在7日内须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7日后可移于屋外,并需特别照顾饲养,待其自然死亡,埋于野外。

  1949年后,此陋俗已基本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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